纠纷各方如何达成和解避免闹上法庭?

与他人产生纠纷是否一定要闹到法庭上针锋相对呢?答案是不然的。大家都知道“和气生财”,通过沟通调解来解决问题往往比诉讼更省时省钱。调解(Mediation是在各种纠纷中使用得非常频繁且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通常是各方的律师,可以帮助明显对立的各方找到解决办法,达成和解,避免价格高昂和冗长的法庭诉讼。英国长期以来也一直在寻求普及优先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观点和行动,包括要求争议各方在决定诉讼前进行沟通,尽可能地通过替代性争端解决方式ADR来避免上庭,例如谈判、调解、仲裁或者专家裁定等。

近期有消息传出,英国司法部(Ministry of Justice)目前正在考虑把强制要求当事人参与调解作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今天陈刘律师事务所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决定诉讼前可以采取的纠纷解决手段。

诉前协议(Pre-Action Protocols)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诉讼规则》(Civil Procedure Rules)中规定了当事人在提出索赔之前应采取的诉讼前步骤。诉前协议就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之一。

 

为什么要进行诉前协议?

进行诉前协议主要是为了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 通过沟通谈判了解对方的立场
  • 就未来采取何种行动作出决定
  • 避免诉讼程序
  • 考虑使用ADR中的一种形式来达成协议
  • 减少纠纷解决的成本

 

虽然诉前协议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当事人还是应该认真遵守相关的规定。因为根据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如果双方在诉前进行了ADR的尝试,胜诉方因ADR而产生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支付。反之,不遵守规定则可能会导致对胜诉方不利的结果。如果胜诉方没有遵守诉讼前步骤,且没有合理解释,可能会导致自己的索赔受到限制的惩罚。

 

强制调解(Compulsory Mediation)

 

司法部近期宣布考虑强制要求诉讼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可能先从一部分特定案件中进行尝试。首先试水的案件类型是价值不超过10,000英镑的小额索赔,有关各方将与法院的专业调解员进行一小时免费电话。司法部拟议的强制调解将在索赔声明发布后进行,虽然不属于诉前步骤,但仍处于诉讼程序的相对早期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司法部计划将强制性调解扩展到更多类型的索赔,包括价值更高和更复杂的商业纠纷。关于这项建议的公开咨询,已于10月4日结束,预计不久后会有结果。这一计划若是真正实行预计将释放出大量的司法资源,用于处理更复杂的案件。英国政府和司法机构曾明确表示,他们认为ADR,特别是调解,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早期争端解决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英国法官也将ADR视为诉讼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将其作为判决的一个参考项目。

 

陈刘律师事务所的诉讼团队在诉前协议和调解等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避免高额的法庭成本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到符合最佳利益的和解条件。以下是两则我们处理过的案件中通过谈判调解达成协议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

一位阿联酋的客人2014年在伦敦一家赌场进行巨额消费后使用了空头支票支付,并离开了英国。赌场在兑现失败后向该客人索赔2百万英镑。最初该客人陆续偿还了一部分债务,但之后客人停止了支付,赌场也无法成功与该客人取得联系。在之后的4年时间里,该客人无视了所有来自索赔方的信息和法院的判决。最后,最高法院向被告下达了无通知的资产冻结令,并警告被告若不服从,则会被视为藐视法庭,并面临监禁、罚款或扣押资产的惩罚。随后,被告找到陈刘律师事务所,委托我们代理处理在英的债务事宜。我们与索赔方展开了积极的协商,最终达成了庭外和解,代理被告与索赔方签订了还款协议,解除了被告在英国的资产限制。

案例二

在一件与多人居住房屋HMO有关的纠纷案例中,租户知道了房东并没有给出租的房产申请多人居住房屋许可证,从而以举报给当地议会来要挟房东,故意拖欠房租。当地议会可能会对没有HMO许可证的房东处以无上限的罚金,房东还有可能需要向租户偿还长达12个月的房租。因此该房东不得已忍受了租户拖欠租金的行为。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该房东找到陈刘律师事务所,希望我们与租户进行谈判协商。最终,我们以给租户减免大部分租金为条件,得到了对方不将此事提交至法院的承诺,达成了和解。

如果您与他人起了纠纷需要解决,但是又不希望在诉讼程序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陈刘律师事务所的诉讼团队可以根据您的诉求与对方进行协商谈判,为您争取到最佳解决结果。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