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高潜力人才签证新鲜出炉!
陈刘律师事务所曾在今年早些时候为大家分析过移民局发布的关于移民政策修改的正式文件。文件中主要提到了三大类签证的改革,分别是全球商业流动路线、增长新企业Scale-up签证以及高潜力人才签证。其中全球商业流动路线的各类签证已于4月11日开放申请。我们也对替代了首代签证的商业拓展签证做了详细的介绍。 而今年5月30日,英国政府网站正式更新了高潜力人才签证的申请细节和申请通道。接下来,我们将带您仔细探究一下高潜力人才签证的申请准备需求。
高潜力人才HPI签证 High Potential Individual Visa
什么是高潜力人才签证?
高潜力人才签证是为了吸引全球掌握高精尖技术的流动创新人才而设立的。该签证面向从英国境外的全球顶尖大学毕业的申请者开放,无需获得在英国的工作offer也可以申请。签证期间,不需要雇主担保也可以在英自由工作,相当于现行毕业生签证(Graduate Visa)的国际版。虽然这两种签证都是以吸引高校人才为目的,但是它们有两个比较明显的不同之处:
- 毕业生签证只面向英国境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开放;而高潜力人才签证允许在过去5年内从合格高校毕业的人才申请。
- 毕业生签证对申请者的母校没有排名要求,只要课程达到标准即可申请;而高潜力人才签证要求申请者的母校必须在三个世界大学榜单中的两个排名TOP50。(榜单内容将在下文中详细介绍)
高潜力人才签证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
该签证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过去5年内获得合格大学授予的学位资格。该学位资格需要等同于英国的学士、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申请人需要向Ecctis(原英国NARIC)申请,鉴定自己的学位资格是否达标。同时,该签证对申请人的学校也有比较高的要求,其学校必须在申请人毕业当年,在以下三个世界大学榜单中的两个排名TOP50才有申请资格:
-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 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 The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移民局已经按毕业年份整理了过去五年内合格的大学名单,详细名单可以参考链接https://www.gov.uk/high-potential-individual-visa/eligibility)
在最近一年的合格高校榜单中,国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上榜。
高潜力人才签证的申请材料要求
该签证的基本申请材料有:
- 护照及个人ID卡
- Ecctis出具的学位鉴定声明
- 英语语言水平(B1)证明或英语授课项目的学位证书(来自部分国家的公民不需要提供语言证明,详细国家名单请参考链接:https://www.gov.uk/high-potential-individual-visa/knowledge-of-english)
- 资金证明:银行账单上显示连续28天,金额不少于1,270英镑的存款证明
- 肺结核体检报告(部分国家递交申请时需要,详细名单可以参考链接:https://www.gov.uk/tb-test-visa/countries-where-you-need-a-tb-test-to-enter-the-uk)
# 陈刘律师事务所提醒您 #
若申请人已经在英国居住了12个月则不需要提供资金证明;以上材料需为英文原件或被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英文。
高潜力人才签证的申请费用为715英镑。在英国境外申请的处理时长为3周,在英国境内申请的处理时长为8周。与毕业生签证一样,该签证本科或硕士申请者可以得到2年的居留时长,博士申请者可以得到3年的居留时长。申请人还可以为自己的配偶的孩子申请陪伴签证,家属将获得与申请人一样的居留时长。同时,该签证也不具备5年永居导向,并且无法续签,如果申请人希望在签证结束后继续留在英国可以将签证转为Skilled Worker工签、创新签证等其他签证。
总结
优点:不需要雇主担保、申请的时间和资金成本都很低
缺点:对申请人毕业学校的排名要求较高、非5年永居导向
高潜力人才签证是英国政府为吸引全球人才的利好政策。虽然不具备永居导向,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需要雇主担保,就可以来到英国自由工作,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因此非常适合有海外名校学习背景,并且希望来到英国工作生活的申请人。
陈刘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个人具体情况,为您的移民路线保驾护航,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
房产律师在交易完成后还能为客户做什么?
陈刘律师事务所曾为大家科普过,在英国,一个房产的买家和卖家都需要委托律师参与到房产交易的过程中来。并且向大家介绍了,买方和卖方的房产律师分别在发起交易到最终交房的过程中发挥什么作用。但是,交房是否意味着房产律师的职责都已经完成了呢?
对于买方的房产律师来说,交房并不意味着工作已经完成。通常,在交房之后买方律师还要为客户做以下几件事情:
1.提交印花税申报表并支付税款
通常在交易完成之前,买方需要将购房的所有资金转给律师,其中除了购房款之外,还包括该房产的印花税费用。
买方律师在交易当天把购房款转给对方律师之后,会将剩下的属于印花税的费用在交易完成后的14天内和印花税申报文件一起提交支付给英国税务局HMRC。即使购买的房产因为价值低于印花税征收门槛而不需要支付印花税,买方律师仍要向HMRC提交印花税申报表。
2.获得转让通知
如果购买的是租赁产权的房产,买方律师会提前向房产的永久产权人(Freeholder),也就是大房东发出通知,告知买方将成为新的租赁产权人。通常情况下,房产地契会包含一些要求,如要从房东那里获得转让通知(Notice of Assignment)。房东通常会对发出转让通知收取一定的费用,在契约中可以看到详细的信息。对于使用抵押贷款购房的买家来说,获得转让通知是一项强制要求。
同时,买家应该遵守契约中的所有规定,因为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房产无法注册。
3.房屋注册
在提交了印花税表格(并获得转让通知)后,买方律师就可以使用AP1表格在皇家土地注册部门 (HM Land Registry)将买家登记为新业主,也就是登记产权变更。房屋注册是强制性的,这一步骤可以作为所有权的最终证明。如果没有它,买方日后将不能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该物业。
如果该物业在没有进行房屋注册的情况下被转售给另一个买家,并由新的买家进行房屋注册,则可能导致整个交易被撤销。对于通过贷款购买的房产,买方律师还需要在AP1表格上登记该房产的抵押权。在没有登记抵押权的情况下,如果之后有贷款人在该房产上贷款,将导致之前的贷款人失去优先权,成为无担保贷款人。
因此,贷款人通常会仔细地确认他们的贷款得到保护并在土地注册部门登记。目前由于土地注册部门积压了大量申请,所以完成注册可能需要2至6个月的时间。
4.登记信托声明
如果买家是以分权共有(Tenants in Common)的形式购买房产,那么买家则需要一份信托声明(Declaration of Trust),以反映买家持有的房产份额。我们曾经为大家介绍过这一种产权共有形式,每一方都拥有特定的房产份额,如果没有其他安排,房产的任何收益都将按照该份额进行分割。信托声明中会规定房产出售时买家的资金将如何处理,并且作为产权限制的一部分,该份额也必须在土地注册部门登记。有了信托声明,任何产权共同持有人都不能在违背条款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
如果没有登记产权份额,那么在房产出售收益的分配出现分歧时,很有可能会造成冗长而昂贵的纠纷诉讼。
5.向客户发送法律文件
当房产在土地注册部门登记完成后,买方律师会将房产所有权证明以及支付印花税的证据等文件寄给买家,例如产权契约和SDLT5证书。买家应该妥善保管这些文件,如果之后文件丢失需要补办还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陈刘律师事务所有专业的持牌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服务,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买卖房产的相关需求和问题,请联系我们。
联权共有还是分权共有?
我们曾在往期的文章中介绍过许多买房的方式,以及房屋的产权形式。不同的买房方式和产权会给买家带来不一样的利益影响。当买家不止一人时,比如夫妻、家人之间共同购房,房屋的共同持有形式也会对各位卖家之间的利益造成影响。不只是购买房产,如果您和他人一同继承,或者一起成为房产的受托人,您就需要决定以哪种形式共同持有房产。
这一决定需要您在进行房屋注册时告知皇家土地注册部门。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不止一位买家共同购房时的房屋共同所有权类型。

联权共有
联权共有意味着所有购房人作为一个整体拥有房产,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与义务都按人数等分,没有调整的空间。例如,房屋的租金收益、印花税、资本利得税等等都需要按等分的比例分摊。如果有一方去世,该房产会自动归属还在世的共同持有人。任何一方都不能在遗嘱中传递获赠与这部分等分的所有权。相比起联权共有,另一种共同所有形式则更灵活一些。

分权共有
分权共有意味着房产持有人可以持有不同比例的房产份额,对于该房产的权利与义务也都以该比例划分。同时,共同持有人对支配自己持有的份额也有更多自由。在一方过世后,逝者的份额不会自动转让给其他共同持有人。持有人可以出售自己的份额,也可以在遗嘱中决定将自己持有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有些人可能会想,如果我与另一半在购房时平摊了所有费用,那我为什么要接受不平等的房产持有份额呢?这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平等的联权共有并不能给共同持有人带来最优的经济效益。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进行出租,按照联权共有的形式,该房产产生的租金收入由夫妻双方平分。但若是两人的收入水平有差距,处于不同的征税档位,平分的租金可能会拉大双方的征税差距,导致收入高的一方被征收更多的税金。这样从整体来看,这个家庭的收入反而损失更多。而若是让收入低的一方拥有更多房产份额,在租金受益部分权益更大,可能就不会使收入高的一方进入更高的征税档位。
那么这两种共同所有权形式是否可以相互转换呢?答案是可以的。
如果双方因为结婚、离婚或分居等原因,需要对共同持有房屋的形式进行转换,以出售自己的持有份额或者获得平等的持有份额,可以在这两种形式中进行转换。如果一方想将房子加上配偶的名字,从单一所有权变成共同所有权,也可以进行相应的所有权转让。
联权共有→分权共有
这个过程被称作“分割联合共有权(Severance of Joint Tenancy)”。持有人可以在没有获得其他共同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提出该转换申请。但是持有人必须向其他共同持有人发出书面的“分割通知(Notice of Severance)”,并且尽量获得他们的同意和签名。根据取得同意的情况,持有人需要填写对应的表格。如果无法获得他们的签名,发出申请的持有人需要证明自己已经通过所有可能的方式联系他们。除此之外,持有人还需要一份信托声明(Declaration of Trust)来完成产权转移。然后将表格和所有证明文件提交至皇家土地注册部门。
分权共有→联权共有
与分割联合共有权不同,持有人想要将分权共有转换为联权共有就必须得到所有共同持有人的同意。完成该转换需要的基本文件有:
- 一份获得所有共同持有人签名的新的信托声明
- 一份经认证的转让书,表明所有拥有房产个人份额的业主已将这些份额转为等分的持有比例
- 房产律师出具的确认所有持有人都已签名的证明
- 房产律师的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持有人的“真相声明(Statement of Truth)”
以上文件也都需要提交至皇家土地注册部门。
上述的转换步骤都可以由房产律师代理进行,其中有一些环节,如起草信托声明、出具法定声明等必须有房产律师的参与才能完成。因此陈刘律师事务所建议您从一开始就向房产律师进行咨询、委托,节省文件准备的时间,也避免在份额分配上出现错误。
我们有专业的持牌房产律师团队为您服务,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产权转让的问题和需求,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