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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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6月23日举行的公投中,英国选民中超过一半的参与者投票决定离开欧盟。
2017年3月29日,英国政府援引了《欧盟条约》第50条。因此,英国将于欧洲中部时间2019年3月30日午夜或英国时间2019年3月29日晚11时离开欧盟。
“Brexit “是英国退出欧盟的缩写。
英国政府目前已与欧盟达成协议,确认居住在英国的欧盟公民的权利。在2019年3月29日之前,欧盟公民可以留在英国并继续获得公共资金和服务。从2019年3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抵达英国的欧盟公民及其家庭成员(也称为 “实施期”),将能够以同样的条件居留,但如果他们希望在英国居留超过3个月,将被要求登记。
到2020年12月31日,在英国连续合法居住了5年的欧盟公民将能够申请 “定居身份”。同样的要求将适用于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英国持续居住5年的欧盟公民的家庭成员。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英国的欧盟公民,如果在此日期之前没有完成5年的持续居住,将被要求申请在英国的居留许可。如果你与欧盟公民的关系在2020年12月31日存在,你将能够在脱欧后与他们在英国加入。
2018 年 8 月 28 日,根据最新的变更声明,新的欧盟附录被引入到移民规则的合并版本中,以用于欧盟定居计划的初始测试阶段。
从2018年8月28日起
在利物浦三所大学注册学习的学生,或在选定的15个NHS信托基金的工资单上的学生,有资格根据欧盟附录规定的规则申请有限居留或无限期居留在英国。这是一个试点计划。如果你还没有资格根据欧盟附录申请,你应该根据《2016年欧洲经济区条例》申请居留文件。新计划将于2019年3月全面启用。
从2018年11月15日起
受雇于第四类担保人执照登记册上的高等教育机构或海外高等教育机构的人,或由参与试点的五个地方当局之一照顾的18岁以下的儿童,或因小时候被照顾而有资格获得这五个地方当局之一支持或援助的人,都可以根据该计划提出申请。此外,从参与试点的八个选定组织接受支持的人也有资格申请。
从2018年11月29日起
受雇于卫生或社会护理部门的组织或在该部门工作的人都可以申请。参与试点的组织和机构的完整名单可在GOV.UK网站上找到。
请注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成员还不能申请,除非他们通过在参与组织的工作也符合条件,或者他们也受到参与社区组织之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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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AR”)被引入《2014年移民法》,以取代某些案件的上诉权。内政部的每项行政复议申请都由另一名没有参与作出原始决定的个案工作者审议,以确定符合条件的决定是否因个案工作错误而出现错误。如果行政复议成功,原来的决定将被撤销。
英国签证和移民局关于英国脱欧和欧盟附录的最新消息可以在这里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