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附录 (家庭许可)

专业领域 - 移民

欧盟附录家庭许可已被纳入英国脱欧后的综合版移民规则,并满足那些希望在2019年3月29日之后与欧洲经济区国民的家庭成员在英国团聚的非欧洲经济区国民。

本页总结了非欧洲经济区国民在英国陪伴或加入其欧洲经济区国民的家庭成员所需满足的移民要求。然而,如果您需要更全面的移民咨询或协助申请,请联系我们的移民团队。

申请英国入境签证的要求

1) 申请人必须使用GOV.UK网站的申请程序提交一份有效的申请,提供其身份和国籍证明,并提供其生物识别数据;和

2) 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申请人为非欧洲经济区公民;
  • 申请人是相关欧洲经济区公民的家庭成员;
  • 相关的欧洲经济区公民是英国居民或将在申请日期的6个月内前往英国;
  • 申请人将陪同其欧洲经济区国民的家庭成员或与他们在英国团聚;
  • 申请人没有获得本附录规定的入境签证,或拥有根据欧洲经济区条例签发的欧洲经济区家庭许可证。

3) 不得以适合性为由拒绝申请人。

如果申请成功,申请人将获得为期6个月的入境许可签证,该签证将以欧盟定居计划家庭许可的形式发放。抵达英国后,申请人将能够根据欧盟附录中规定的移民要求申请有限的居留权。

如果申请人受到驱逐令、驱逐决定或群岛驱逐决定的约束,根据欧盟附录(家庭许可)颁发的签证可能会被撤销。

了解更多关于其他英国签证类别的信息,请点击这里。

*请留意,根据个人情况的细微差别,每个申请可能都有所不同,本页信息并不能取代专业的法律意见。